多省教育厅表彰获奖者、多校报道认可和立项加分||第一场报名截止时...
2019年四川省大学生数字艺术作品大赛 报名时间:2019年3月1日-4月30日 一、大赛目的与宗旨 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64号)精神,切实增强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鼓励协同创新,推动艺术设计复合型人才培养,促进艺术设计类专业发展,激发师生的创新设计热情,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搭建高校艺术设计教育成果与经验交流平台。 二、组织机构 2019年四川省大学生数字艺术作品大赛,由四川省教育厅主办,四川师范大学承办。大赛设立四川省大学生数字艺术作品大赛组委会、执委会和评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大赛各项工作。执委会办公室设在四川师范大学服装与设计艺术学院,负责大赛的日常组织工作。评委会负责大赛评审。各高校可依据本大赛办法成立相应大赛组委会组织校级初赛。 (一)大赛组委会 主任委员: 彭 翊 四川省教育厅副厅长 副主任委员: 杨亚培 四川省教育厅二级巡视员、高教处处长 杜 伟 四川师范大学副校长 委 员: 张 林 四川大学副校长 冯晓云 西南交通大学副校长 刘树根 成都理工大学副校长 李秋实 西华大学副校长 郭建春 西南石油大学副校长 何建新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副校长 文 峰 四川音乐学院副院长 唐毅谦 成都大学副校长 尚丽平 西南科技大学副校长 刘立新 攀枝花学院副校长 颜 杰 四川轻化工大学副校长 李朝晖 乐山师范学院副校长 王亚利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副校长 何志伟 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副校长 黄 诚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 张廷斌 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副校长 谢明元 四川工商学院副校长 卢台生 四川科技职业学院副校长 (二)大赛执委会 主任委员: 毕 剑 四川师范大学教务处处长 委 员: 宋亚兰 四川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副处长 张红伟 四川大学教务处处长 崔 凯 西南交通大学教务处处长 李少达 成都理工大学教务处处长 冯明义 西华师范大学教务处处长 刘克剑 西华大学教务处副处长 胡 玲 内江师范学院教务处处长 汪天飞 乐山师范学院教务处处长 罗娅君 绵阳师范学院教务处处长 高曾辉 宜宾学院教务处处长 李成大 成都工业学院教务处处长 冯 鸿 成都师范学院教务处处长 胥勋涛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处长 肖雍琴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处长 陈乾贵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教务处处长 吴青松 成都艺术职业学院教务处处长 韩天爽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教务处处长 郭清胜 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组委会秘书长 郑秀清 四川师范大学教务处副处长 大赛执委会办公室 主 任: 莫智文 四川师范大学服装与设计学院院长 副主任: 高 波 四川省教育厅高教处 陈 波 四川师范大学服装与设计学院党委书记 秘 书: 曹 阳 四川师范大学服装与设计艺术学院教授 刘金仁 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组委会副秘书长 (三)大赛评审委员会 评委由四川省教育厅在全省范围内随机抽取参赛单位人员和行业企业专家组成。 三、参赛对象 1、参赛对象主要为艺术设计专业及相关学科专业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包括本科生和高职高专学生。 2、为鼓励协同创新,促进艺术设计复合型人才培养,欢迎非设计学科专业学生跨学科、跨专业报名参赛。 3、本专科学生分别按本科生、高职高专学生两个类别报名参赛。 4、以学院(系)作为参赛单位,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5、参赛学校在初赛基础上,择优推荐参加大赛决赛。不接受跨校组队参赛。 四、评审专家组成 评审专家由组委会聘请参赛高校专家(原则上由参赛学校推荐)、行业企业专家组成“四川省大学生数字艺术作品大赛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根据大赛组委会《四川省大学生数字艺术作品大赛评分标准》附件2组织和实施评审工作。 五、参赛内容 1、参赛类别 四川省大学生数字艺术作品大赛分设本科组、专科组两个组,9个类别的非命题类作品比赛。 A类:视觉传达设计类
B类:数字影像与视频设计类
C类:交互设计类
D类:环境空间设计类
E类:造型设计类
F类:时尚设计类
G类:表情包设计类
H类:数字绘画类
I类:游戏设计类
2、参赛作品要求 1)自选题材,鼓励公益性选题;内容要求:健康向上,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民族文化传统、公共道德价值。 2)参赛学校预选后统一推荐给组委会。不接受个人报名、不接受跨校组队参赛。 3)作者数量:平面类、互动类单幅作品创作人员不超过三名(含三名),指导教师不超过两名;视频类、动画类作品创作人员不超过五名(含五名),指导教师不超过两名。系统按规定抽取作者及指导教师,制作等份的证书。 4)本届大赛除A类视觉传达设计类外不接受系列作品。 5)为保证评审的公正严谨,作品展示部分不允许出现学校及作者姓名。 6)在大赛官网在线提交作品,并填写信息表,提交的作品系统将自动生成编码,详见后续作品提交细则。 7)作品提交截止之后,不得进行作者及指导老师姓名的修改。 8)严禁抄袭,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9)如作品产生版权纠纷,一切后果由作者承担。 六、奖项设置 大赛设立参赛选手个人奖项、优秀指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奖,由省教育厅公布获奖名单。省级大赛设一、二、三等奖,以参赛队总数为基数,获奖比例分别为 10%、20%、3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一等奖参赛队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并颁发荣誉证书。 七、参赛流程 1、在线报名及校内初选(2019年3月1日-4月30日) 1)参赛院系登录大赛官网http://www.ncda.org.cn点击官网“我要参赛”按钮,以二级学院/系为单位进行在线报名。 2)填报后将系统生成的报名表盖院/系章,并将扫描件或拍照图片email至1970711676@qq.com和ncda@ncda.org.cn(为确保收到邮件,请同时发送二个邮箱地址),完成报名。 3)作品征集初选 依照大赛方案,每位参赛者提交作品不能超过3件,贵校以二级学院/系在本校进行初选,择优推荐参加9个大类项目评审,每个项目限额报送30件作品参加省级评审。 2、在线提交作品(2019年5月1日-5月12日前) 官网将于5月开放在线作品提交通道,请参赛院/系及时上传校内初选出来的优秀作品,过期未交者视为放弃评选资格。 3、评奖、作品公示(2019年5月25日—6月30日) 成立2019年四川省大学生数字艺术作品大赛评委会,对各校推送作品分类进行现场评审,评选出各等级奖项。作品的评审在所提交作品材料的“完备性”基础上,根据大赛主题,遵照“创新、可用、易用、环保、审美、精致”等评价指标对参赛作品逐一进行评选。 将获 2019年四川省大学生数字艺术作品大赛一等奖的作品统一推荐参加“NCDA”设计大赛。也鼓励省内各参赛单位积极参加“NCDA”设计大赛,参赛细则请与赛事组委会联系。 4、颁奖典礼(2019年10月) 颁奖典礼及后续活动,参考官网。 八、获奖公示 为使大赛公平、公正、透明,大赛实施公示和举报制度。 1、公示的范围、时间。公示的作品为获得竞赛一、二、三等奖的作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举报要求。对有异议的作品,可向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实名举报,经申诉人所在学校同意,由参赛学校以书面方式在公示期间向竞赛组委会提出申诉,否则不予受理。竞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申诉进行仲裁,并以书面方式回复仲裁结果。 3、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获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厅,统一行文公布获奖名单,并颁发获奖证书。 4、参赛者须保证对其参赛作品所涉知识产权负完全责任,参赛及获奖作品一经发现存在抄袭或其它侵权行为,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参赛与获奖资格。 九、 竞赛执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外东洪河大道中路351号 四川师范大学服装与设计艺术学院(邮编:610101) 联系人:邓 霞 张 军 蔡奕宸 电 话: 18782258130 13258316194 13817222973 电子邮箱:993850836@qq.com ; 1970711676@qq.com 四川省教育厅高教处 高波 联系电话:028-86110643 四川省大学生数字艺术作品大赛QQ群: 749335952 十、本方案的解释权归大赛执委会所有 附件: 本文信息搜集整理自互联网,信息版权及活动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我爱竞赛网仅作媒体支持。 我爱竞赛网赛事交流总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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